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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昌市公安局关于2025年社火秧歌闹新春活动期间“低慢小”航空器飞行管控的通告

金昌市公安局关于2025年社火秧歌闹新春活动期间“低慢小”航空器飞行管控的通告

2025年2月9日,我市将举办2025年社火秧歌闹新春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通用航空飞行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一、管控时间及管控区域2025年2月9日上午8时至下午18时,将对社火巡游路线周边50米内以及市人民文化广场设立临时禁飞区。市区巡游路线分为三条,分别为:第一条:天泰苑广场至天津路至盘旋路至新华大道至市人民文化广场。第二条:金川公园正门至公园路至建设路至盘旋路至新华大道至市人民文化广场。第三条:文化街南口至延安路至上海路至新华路至盘旋路至新华大道至市人民文化广场。对设立的临时禁飞区,将对“低慢小”航空器实施临时飞行管控。除金昌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授权航拍无人机外,其他“低慢小”航空器均不得在此区域内实施飞行活动。管控期间,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二、“低慢小”航空器定义本通告所称的“低慢小”航空器是指具有低空、超低空飞行、飞行速度慢、不易被雷达发现等全部或部分特征的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无人机、航空模型、航天模型、风筝、孔明灯等)三、法律依据对违反本通告规定操控“低慢小”航空器的,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及《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群众发现有违反本通告规定行为的,可拨打110 报警电话进行举报。特此通告。



金昌市公安局

2025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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