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金昌市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关于新时代公安工作的重要论述,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和执法公信力稳步提升,法治公安建设取得新成效,为服务保障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公安法治保障。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更好地用新思想新理论指导法治公安新实践,市公安局党委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等制度,组织各党支部在主题党日等党内重要活动和会议上第一时间传达学习相关会议精神,确保把“第一议题”融入日常,抓在经常,不断深化全市公安机关民辅警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自觉做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捍卫政治安全、维护保障人民安定。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市公安局坚持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重要位置,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制定印发了《2024年金昌市公安局法治政府建设要点》等系列文件,全面落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确保法治建设组织领导有力。市局主要领导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任务亲自督导。班子成员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做到分管工作和法治建设工作同部署,形成了同向发力、齐抓共管的法治建设责任体系。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年度报告制度,每年按时向市政府报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严格落实年度述法制度,将法治建设情况列入主要领导年度述职内容,推动述职述法工作走深走实。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2024年市公安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推动法治建设,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结合市公安局工作职责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及成效如下:
(一)依法履行职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加强线索摸排,主动分析研判,串并深挖具有黑恶性质警情。严厉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加强警种部门联勤联动,打破地域界限、部门局限、警种壁垒,多警种同步上案,依法从快查处刷单刷信誉、贷款办卡、投资理财、裸聊敲诈等多发案件。扎实推进“金秋护安”专项行动,行动期间全市电信网络诈骗发案数、损失数持续下降,打击违法犯罪人数持续上升,追赃挽损319万元,返还率达46.1%。严厉打击传统侵财犯罪。聚焦事关民生的多发性侵财犯罪,落实“压发案、多破案”的目标,以打现行、端团伙、破系列、攻流窜为重点,从严从快打击传统侵财犯罪。严厉打击各类毒品违法犯罪。组织开展易制毒重点化学品专项检查,重点核查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资质、购买资质、入库、仓储等情况,及时发现堵塞漏洞,全年未发生易制毒化学品、精麻药品丢失、被盗、被抢案件和安全事故。严厉打击各类涉企违法犯罪。坚持对涉企违法犯罪坚持打早打小护航经济发展。以“发案少、秩序好、群众满意”为目标,构建“打防管控一体”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同步推进社会基层治理和警务改革创新,严格落实“1、3、5分钟”快速响应机制和“高峰勤务”“一校一警”、“护学岗”等机制,高效开展公安武警联勤武装巡逻。常态化开展社会面清查整治,充分运用视频监控巡查、人脸识别等技术手段,加强社会治安感知预警,及时研判发现风险隐患,针对性加大巡逻防控力度,有效提升街面见警率、管事率,增强控制力、震慑力,全面加强风险源头防控,深入开展“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严格推动落实“警调对接”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细致排查家庭、婚恋、经济、情感、邻里、医患等矛盾纠纷,综合采取多元化解措施,推动实质性化解,最大限度防止矛盾纠纷激化升级引发恶性案件。冬春季行动以来,全市共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12起,均全部推送同级综治中心,其中联合综治中心排查化解各类易引发极端案事件矛盾纠纷50起,风险联防、矛盾联调工作稳步推进,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安全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
(二)提升服务效能,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严格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关于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制定印发了《金昌市公安机关贯彻落实全省优化营商环境服务高质量发展七项措施实施办法》,主动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坚决扛起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发展的重大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坚持企有所呼、民有所需、警有所应,聚焦防范密度、执法精度、服务温度,全力构建“亲”而有度、“亲”而有为的新型警企关系。全面实施公安政务服务“一窗通办”,持续推进市级84项、县级138项公安政务服务事项,全部进驻市、县(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公安服务窗口办理,推行“前台综合收件、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模式,实现“一窗通办”,坚持“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最大程度便民利企。全面提升“跨省通办”知晓率和使用率,对户口迁移、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户籍类证明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开具等事项全面实施“跨省通办”,切实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开展涉企案件积案清理专项行动,加强对涉企警情、案件的监督盯办。全面排查整治违规查封、扣押、冻结等问题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切实做到让企业满意、让党委政府放心,主动担起服务发展大局“护航者”角色。
(三)强化执法监督,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接报案“三个当场”规定和刑事案件“五级审核把关”制度,强化执法办案源头管控,审核案件2499起,发现执法瑕疵问题696个,提出执法建议117个,不断提高案件办理质效。完善落实法制监督员派驻制、专职制,全面推动法制监督员派驻制度实职化运行,各县分局向47个办案单位派驻专职法制监督员26名,由法制部门统一领导、管理和考核。不断提升法制监督员在案件审核过程中的责任意识,从源头上堵塞执法问题发生,拧紧执法工作的“安全阀”。市县两级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召开会议15次,听取执法办案部门工作汇报36次,研究疑难复杂及重大执法决定案件109件。全面推动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提质增效,强力推进落实“四个一律”要求,最大限度发挥中心服务实战、监督实战作用,实现执法安全事故“零发生”。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每月从检察机关调取工作数据,深度分析、查找短板,对立(撤)案监督、无罪不捕、无罪不诉、纠正漏捕、书面纠正违法等整改建议,下发执法监督通报,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建立以执法质量为中心的绩效考评体系,固化日巡查、周通报、月考评模式,实现对执法活动的闭环监管。
(四)坚持依法行政,保障重大决策科学规范。严格执行《甘肃省公安厅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会商程序,实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严格执行起草论证、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备案审查、向社会公开发布等程序,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全面落实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参与指导重大疑难案件办理,组织开展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专项评查,建立常态化案件会商机制,制定执法制度指引7个。深入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全流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确保公安机关行政执法规范。
(五)强化法治教育,扎实推进普法工作。市公安高度重视普法工作,将“八五”普法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成立 “八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市局党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普法工作,提出意见举措,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法制部门日常抓、各警种各负其责抓的工作机制。结合实际制定下发《“八五”普法实施方案》等系列文件,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行统筹规划、周密部署。根据每年法律法规颁布实施情况,适时调整普法重点,做到普法工作总体有规划、每年有安排、进展有检查、年终有总结。坚持普法工作的群众路线,“法律八进”活动深入开展,广泛宣传法律规定,提供法律服务,了解社情民意,倾听群众呼声,群众法治意识不断增强。建立市局党委会会前学法制度,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和宪法、法律、党内法规等开展集中学法,全警规范执法习惯逐步养成。积极推行说理执法,在案件办理、矛盾纠纷化解过程中,引导民警宣传讲解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与法治宣传教育相结合,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紧紧抓住“12.4”国家宪法日、“6.26”国际禁毒日、“4.15”国家安全日等关键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宪法、禁毒法、交通安全法、国家安全法等法律知识集中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社会公众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推动相关法律法规的普及和正确实施。坚持宣传教育、依法打击、重点防范“三箭齐发”,做到打击有力、防范有效、宣传有声。
2024年,市公安局虽然在法治建设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部分民警执法能力水平有短板,对新修订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学习不深不透,存在行政案件办理中法律文书制作、卷宗装订不规范等瑕疵问题。个别政务服务公安窗口受网络技术条件制约不能正常入驻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2025年,市公安局将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工作部署,强化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建设,立足公安机关职责使命,强化防范打击职能,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专项整治行动为牵引,聚焦扰乱经济秩序、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等问题加大打击力度,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持续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推出更多便民利企服务举措,持续提升公安政务服务效能,助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我市全面转型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